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2年8月3日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我校2022年度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人。均为急需紧缺专业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编制内管理。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师德师风高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工作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四)具体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报名,邮件主题:姓名+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并规定上传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
2.邮件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资格验证
应聘者参加笔试、试讲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现场验证(具体根据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英语等级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试考核
1.笔试(包括心理测试)。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安排确定,由学院另行通知。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统一组织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主要根据岗位性质,重点考察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笔试命题、阅卷,命题人员为本专业高级职称人员,试卷分A、B卷。笔试命题、试卷印制、阅卷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或委托芜湖市外专家命题。纪委办公室加强监督。笔试过程由学校安排专人监考,笔试试卷与答题卡按规定密封。
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2.试讲。具体时间和试讲内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低于3:1比例确定岗位试讲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试讲人选。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教学目的的实现、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及教学效果等,满分为100分。
试讲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均为本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校外专家不少于4人,组长为校外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
试讲内容提前指定,时间不低于25分钟。为确保招聘质量,对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若实际试讲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报考者试讲成绩须达到75分。
试讲评分时,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取平均值。试讲结束后,由主评委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考察(政审)和体检。各学院汇总合成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满分100分),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体检环节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谈话、函审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确定和公示。考察(政审)、体检结束后,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签署诚信协议。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学校可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替补不超过两次。
(七)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因未按规定报名、未提交有效报名材料、未准时来校参加考核等个人原因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入职后被查核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解除人事关系。
(三)经考核并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按失信人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硕士研究生首聘期三年,试用期十二个月(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则不再聘用。
(五)博士研究生应聘专任教师,参照教师岗博士招聘实行综合考核的形式,具体依据《安徽工程大学2022年度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六)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取得最终录用资格后30日内报到入职,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本公告未规定的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安徽工程大学2022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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