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02-04
报名截至:2021年3月20日
为做好2021年度巢湖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硕士层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品德为先、能力为重;
(三)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招聘计划(硕士层次)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校工作经历或与专业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2月28日(含)后出生);
(七)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硕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24时)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登录巢湖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注册报名:http://rszp.chu.edu.cn/ZP/。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注:注册成功(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并进入系统后,先申请应聘岗位、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并提交;简历信息中的学习经历(研究生和本科阶段)、工作经历及获奖情况应填写完整,最后点击提交。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按照岗位需求及招聘条件,学校人事处将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系统审核状态为“组织笔试”即为审核通过)。考试前,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审核通过人员前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没有网上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不再逐一回复。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2.现场资格审核
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查验并核实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具体工作由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统一集中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于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一般由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组成,部分专业根据需要进行技能考核。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或企业行业实践型人才一般只进行试讲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试讲和面试: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准备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试讲内容为所需专业的课程内容。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和职业态度等。
3.技能考核:艺体类岗位对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进行考核,主要以实践技能展示为主。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参加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着重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考察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考察的;
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它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并认定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公示7天。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自主办理聘用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纪委办0551-82362578,人事处0551-82361409。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校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由巢湖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电话:0551-82361409。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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