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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2010-04-21

            

报名截至:2010-04-21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6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为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并拥有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六大学科,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属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共设19个教学单位,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相应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领域)。

学校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获批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应用经济学下属二级学科劳动经济学获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并入选教育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应用经济学、统计学获批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企业管理、会计学获批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获批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政治经济学等7个学科获批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

经济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学、统计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获批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资产评估、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商务英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安全工程、行政管理、税收学、广告学等专业获批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工商管理获批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现有在籍学生16408人,教职工1580人,其中专职教师1003人。一批教师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及北京市教学名师,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北京市“高创计划”等人才计划。学校从2006年起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并在国内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教师促进中心(OTA),是北京市最早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教师职业促进的教师自治组织。

二、招聘计划

参见人才招聘“引进学科带头人”、“正常补充师资”、“外籍教师招聘”、“辅导员岗位招聘”栏目。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

4.引进学科带头人非北京户籍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5.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博士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6.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准备齐全就业落户材料(材料准备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为准)。

7.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8.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cueb.edu.cn/hr/zhaopin.jsp),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方式中所留邮箱仅用于问题咨询,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

专任教师岗位: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

辅导员岗位: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0日。

3.岗位需求

参见人才招聘“引进学科带头人”、“正常补充师资”、“外籍教师招聘”、“辅导员岗位招聘”栏目。

(二)遴选程序

1.专任教师岗位

遴选程序分为学院(部)简历筛选、学院(部)面试(试讲)和学校审核。

1)学院(部)简历筛选

学院(部)简历筛选由招聘部门依据招聘公告中“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应聘者的教学科研情况确定面试(试讲)名单。学校正常补充师资原则上招录毕业生,对于优秀的、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如具有较高层次的科研成果、较大学术潜力也可申报,聘用岗位级别由学校基于应聘者科研成果和学术能力评估确定。

2)学院(部)面试(试讲)

学院(部)面试(试讲)由招聘部门自主对应聘人选进行考察。面试(试讲)旨在评定应聘者的学术创新、学术潜力、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概念的准确性、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教学基本素质、教学效果等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

面试组成员包括应聘者所属学科的教授、学院(部)学术委员主任和党政班子主要成员以及工会(教代会)代表。面试(试讲)采用票决制确定排序结果,全程录像。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上报学校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

3)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科研成果、学术创新、学术潜力等,通过会议评审确定拟聘用人选排序。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遴选相关考试由学生处组织,基本程序如下:

1)基于招聘公告要求进行简历筛选,通过初审人员可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侧重考察应聘者的岗位胜任力、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发布。

3)面试分两轮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教学、心理咨询及团体辅导能力及辅导员工作相关职业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人员;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员。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包含职业能力测试)占20%、第一轮面试成绩占40%、第二轮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计而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体检

学校人事处、校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所有岗位进行差额体检,均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四)公示

对于通过遴选程序的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聘网及人事处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未通过遴选程序的应聘者不做单独通知。

(五)资格审查及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特别说明

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博士毕业或博士后出站的新入职专任教师,学校为其提供总计税前10万元安家费和一定额度科研启动经费。专任教师讲师岗位聘用人员在第一个合同期(六年)内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所有。

六、联系方式

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学院联系,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学生处联系。

人事处咨询电话:010-83952283

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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