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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1年福建宁德师范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二)

报名开始:2021年8月2日

            

报名截至:2021年8月11日

因科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2名,具体岗位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男女不限,年龄在18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

4.具有符合科研平台助管、助研的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字综合、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办公设备的应用,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学历

学位

招聘人数

专业

联系人

1

省级科技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化材)科研助理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

化学类、材料类、环境生态类

黄老师

15860671891

2

宁德市技术转移中心/动力电池材料研发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助理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

化学类、材料类、环境生态类

备注:专业及类别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

三、报名办法

报名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B-2层,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3-2861318。

报名方式:于2021年8月11日前,提供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相关材料,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dhxpq@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招聘岗位+姓名”)。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四、工作待遇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聘期2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办理“五险”,月薪4000元(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确认→资格复核→面试通知→面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

宁德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8月2日

附件:宁德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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