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0年8月7日
报名截至:2020年8月21日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9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3.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2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农林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202.205.91.108/fjnlzp/),根据“应聘指南”,完成“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检索拟应聘的岗位序号、确认应聘岗位”等程序,完成报名流程。确认应聘岗位后,个人信息将无法再更改。
本次招聘与福建农林大学辅导员岗位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并与福建农林大学辅导员招聘考试同时进行,请报考人员知悉并谨慎选择报考学校及岗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学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页公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系方式保持通畅。
四、考试
1.考试委托福建农林大学统一组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3:1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处理办法根据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学院网页公布。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2020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者,不得参加面试。
①二代身份证;
②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
③近期开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④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应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4.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安排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请关注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页。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选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工作待遇及服务要求
1.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我院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2.录用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同类人员水平执行。
3.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录用人员应服从学院安排,兼任行政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蔡老师(人事处),陈老师、李老师(学生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47312(人事处)、0591-86393437(学生处)
监督电话:0591—83753129
附件1:党员证明2020.docx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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