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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2022年甘肃兰州城市学院事业编制招聘38人公告

报名开始:2022年6月1日

            

报名截至:2022年6月7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兰州城市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下称《岗位列表》)。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四)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08:30至2022年6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lzcu.edu.cn/),点击“报名入口”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选择“兰州城市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注意事项: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6月2日-6月9日。我校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人员可在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1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6月9日12:00-6月10日18:00缴纳报名费150元,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准考证发放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2年6月16日8:30-12:00,14:30-18:00

2)复审地点: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兰州城市学院1号行政楼2楼人力资源管理科。

3)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5.准考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奖励、政治面貌、本科专业等相关资料(证明)原件。

4)本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核方式

1.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时间为2022年6月19日,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心理素质测评安排在笔试之后,地点为笔试考场,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评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26日,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包括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为准。

3.总成绩确定

1)体育教育训练学(岗位代码220207)、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岗位代码220220)2个专业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比5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其它专业总成绩按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三)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文件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学校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补充公示。

(六)审批

对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七)聘用

经审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22年7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兰州市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从报名开始至本次公开招聘集中笔试和面试工作结束期间需登录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肃”,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体温异常的要及时报告。故意隐瞒、造成疫情防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及时报备,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应于考前按程序转码。为保证顺利参考,请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

(三)所有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点学校须自备口罩且全程佩戴,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同时还需提供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根据当前来(返)甘政策,有疫情的省份来甘返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提前报”“落地查”“落地采”“落地控”和分类管理措施,对红码、黄码人员,继续分别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绿码人员继续实行3天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来甘人员在抵甘前1天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抵甘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对因瞒报、谎报、迟报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来兰时间。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与甘肃省疫情防控最新政策不一致的,按省、市防控办最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31-5108881

监督电话:0931-7603307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_01.jpg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_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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