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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一、学院简介

兰州文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于20147月,是学校立足“四大方向”办学设置的二级教学单位之一。目前新闻传播学院设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数字出版、播音与主持艺术4个本科专业。

学院坚持“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立足“建特色新闻学院,育优秀传播人才”的办学思路,服务甘肃文化大省建设、旅游强省战略,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院现为甘肃省省委宣传部确定的甘肃省四所“部校共建”新闻学院之一,是全国高校数字出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调查中心“中国舆情调查与研究甘肃基地”,是索贝数码、中科大洋、中广上洋、华栖云等单位产教融合基地。

学院设有全媒体交互式综合演播厅、虚拟演播室、新闻编辑实验室、开放型非线性编辑实验室、影视观摩赏析实验室、造型艺术创意实验室、数字出版实验室、影视节目译配实验室、全媒体资料库、语音分析与处理实验室、融媒体云平台大数据分析与处理实验室等实验室、网易甘肃兰州文理学院工作站、中国甘肃网兰州文理学院工作站。实验室总面积1715平米,设施设备总值近2000万元。

2020年,学院已被立项建设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点。2022年,新闻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师资雄厚,拥有一支理论、实务、创作一体化的师资队伍,竭诚欢迎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人士来校考查调研指导工作,并真诚期待您的加盟!

二、招聘专业

根据我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

招聘专业

学历

专业

岗位类别

联系人

博士研究生

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出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技

李书记18719800076

48978056@qq.com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和我校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往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四、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兰州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发表科研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院负责人邮箱,邮件和扫描文件的名称格式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负责应聘博士资格初审工作,初审结束后人事处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核

专业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并公示考核成绩。

(四)考察

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审查,实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考察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公示、审批及备案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通过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提交学校会议审定。

4.聘用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各项待遇和学校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

2.提供建筑面积约90平米(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教师公寓1套。无住房时,一次性提供安家费60万元(30万元为教师公寓购置资金,20万元为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住房补贴,10万元为校内安家费),另外,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发放时间最长为3年。

3.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4.到岗即内聘为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岗位津贴。从事专业技术满两年,考核合格,可定职副教授。

5.按照《兰州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解决配偶工作。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者,学校可协助办理随调手续;不符合事业单位调动的,按照同工同酬人事代理安排校内工作。配偶为本科及专科者,按人事代理安排校内工作。

6.学校与周边中小学、幼儿园协商,帮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7.“申领陇原人才服务卡”D卡。兑现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有关高层次人才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子女入学、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政策待遇。

8.报销面试费用。学校按普通教职工差旅费标准,报销前来我校参加面试或考核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

六、联系方式

新闻传播学院招聘联系人:李书记18719800076 48978056@qq.com

兰州文理学院网址:http://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luas.edu.cn/

新闻传播学院网址:https://xwxy.luas.edu.cn/main.htm

新闻传播学院邮箱:lzwlxwxy@163.com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

新闻传播学院

20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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