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预聘制专技岗行政人员和辅导员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2022年6月6日
报名截至:2022年6月10日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聘制专技岗行政人员1名、预聘制辅导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预聘制专技岗行政人员岗位:
100021岗:1人,从事信息化事务及相关工作。
2.预聘制辅导员岗位:
100022岗:6人,从事辅导员工作,要求入住学生社区(入住男生宿舍)。
100023岗:2人,从事辅导员工作,要求入住学生社区(入住学生宿舍)。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技岗行政人员和辅导员均为预聘制人员,其薪酬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及我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研究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并熟悉业务;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100021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报名,但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1日)。
(3)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本科阶段专业为:电子信息类(B0807)、计算机类(B0809)、信息与计算科学(B07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B120102);
研究生阶段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A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A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软件工程(A0835)。
报考人员本科阶段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双学位的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专业符合上述专业要求的,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4)其他要求:具备撰写软件需求文档的能力,具备web应用全栈开发能力。参与过信息化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撰写者优先。
2.100022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报名,但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2)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1日)。
(3)专业要求: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报考人员本科阶段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岗位特别要求:录用后入住男生宿舍。
(5)其他要求: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的支部委员、校级各学生机构副部长及以上或社团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各学生机构副部长及以上人员或社团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班级党团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和副班长及以上人员)两学期及以上。
3.100023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报名,但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2)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1日)。
(3)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本科阶段专业为:心理学(B040201)或应用心理学(B040202);
研究生阶段专业为:基础心理学(A040201)、发展与教育心理学(A040202 )、应用心理学(A040203)、应用心理硕士(A040204)或心理健康教育硕士(A040205)。
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报考人员本科阶段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双学位的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专业符合上述专业要求的,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4)岗位特别要求:录用后入住学生宿舍。
(5)其他要求: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的支部委员、校级各学生机构副部长及以上或社团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各学生机构副部长及以上人员或社团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班级党团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和副班长及以上人员)两学期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https://rczp.fosu.edu.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我校招聘网站进行报名,填写个人情况(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资格审查(复查)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M以下)。报名人员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审查(初审)。我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料填报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初审)后,当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1:1时,我校可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具体事项以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初审)结果,也可以留意我校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初试、复试的时间、地点在我校招聘网站另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复查)。应聘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招聘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等,报考100022岗位、100023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党员证明(6个月内)、符合要求的学生干部证明。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凡与本公告所列的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相近专业证明均属于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复查),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提交的审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复查)的时间、地点在我校招聘网站另行公告。
六、考试及计分方法
(一)100021岗位的考试及计分方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聘网站公告)。初试和复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初试和复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资格。初试和复试的时间、地点、相关安排及要求请关注我校招聘网站公告。
初试为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熟练程度。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的考生不进入复试环节。组织初试的部门,须在初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宣布成绩。
参加复试人员在初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其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如比例少于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的比例确定。
复试主要对应聘者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进行测评,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的考生不再计算总分。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复试使用统一试题的,复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和复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
(二)100022岗位、100023岗位的考试及计分方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聘网站公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测试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或合格人数少于1:6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招聘网站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聘网站公告)。初试和复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初试和复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我校招聘网站公告。
初试为素质能力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抗压能力、辅导员业务熟练程度,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内。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评委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的考生不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在初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参加复试人员在初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其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如比例少于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的比例确定。
复试主要对应聘者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进行测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6分钟内,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评委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的考生不再计算总分。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复试使用统一试题的,复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初试和复试成绩按 3:3:4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我校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原则上在2022年9月30日前入职,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组织本次招聘考试。
(二)考生须佩戴口罩,持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公告网页截图(含有考生名单的页面)、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我校指定大门的入口进入并进行防疫检查和体温检测,经二次检测后体温仍高于37.3℃或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或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将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四)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形势发展如有变化的,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我校有关公告,严格执行并理解支持。
十二、联系方式
招聘业务联系方式:0757—83962588 罗老师、许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96701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A1-417室
邮政编码:528225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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