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2年5月30日
报名截至:2022年6月2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河源校区5个校区。学校设有24个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35000余人,研究生15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辅导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大学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报名截止日期前任职需满1个学期),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及文字写作等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报名截止日期前)。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符合学校所在校区地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2日止。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系统(https://fdyzp.gpnu.edu.cn),进行注册、填报信息、提交岗位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
除填报基本信息外,应聘人员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应聘材料,应聘材料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应聘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担任过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担任过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A.曾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
B.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含校社团联)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C.曾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须由学校团委出具证明);
D.曾任学生兼职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须由学生处出具证明);
E.曾任班级班委和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须由院系出具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gpnu.edu.cn/)和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sc.gp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应聘人员须确保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获得笔试资格。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届时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gpnu.edu.cn/)和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sc.gp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获得笔试资格人员请登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系统(https://fdyzp.gpnu.edu.cn)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资格复审通过方可进入面试, 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人选空缺,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试
考试分为闭卷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和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1.闭卷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用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如果发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视为并列名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网站公告。
2.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列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如有不符、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3.关于递补的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7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6569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2年5月13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等级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辅导员01岗 | FDYA | 专业技术 十一级岗 | 15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担任过学生干部,如: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含校社团联)副部长以上职务、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兼职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班级班委和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 | 该岗位需入住男生宿舍,适宜男性报考。 |
辅导员02岗 | FDYB | 专业技术 十一级岗 | 15 | 该岗位需入住女生宿舍,适宜女性报考。 |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贴 相 片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现户籍地 | 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
外语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
裸视视力 | 矫正视力 | 身高 | |||||||||||
专业技术资格 | 职业资格 | 执业资格 | |||||||||||
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 |||||||||||||
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初中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
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
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 |||||||||||||
奖 惩 情 况 | |||||||||||||
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
备 注 |
说明:1、此表双面打印后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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