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6月17日
报名截至:2021年7月4日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6年,获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9年获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院校,2016-2019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18年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全日制在校生约21000余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国内人才引进优秀教师34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4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逾期不接受报名。
2.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面试、录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五、报名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按要求到校进行报名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将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原件一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见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
六、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说课、专业知识问答、考察座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务必留意网站信息。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广东省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其中,教师岗位同时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者按放弃录用处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合同和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年龄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人事处。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人事处) 袁老师;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监察审计处)。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校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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