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10-04-21
报名截至:2010-04-21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是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校区位于中山市五桂山区。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中共党员,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有关单位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学院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快递)报名方式,同时登陆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平台(http://zp.ougd.cn)注册报名。
报名时需要在平台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附个人近期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3.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PDF格式);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PDF格式,学历、学位证书各一个文件,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快递方式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谭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3592810。请在信封上标明“应聘辅导员+应聘者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zp.ougd.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报名后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未取得,可取消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2020年5月13日前将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通过初审者须于笔试考试前(具体时间请留意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站通知)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3)中共党员证明原件(附件3);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一份;
(5)在国有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五、考试
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以公告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告),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一)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5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考试人数不足5人,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组织)并同时予以公布,与排名第五的应聘人员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告。
(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在全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二)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网上系统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17:00为止,快递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7:00前寄出。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关于年龄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本公告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60分以上”即指60分或以上分数。
(五)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七)本公告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咨询电话:020-83592810(人事处),联系人:谭老师。
监督电话:020-83573870(监察处),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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