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招聘辅导员25名,教师1名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3年12月8日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从“专科”升格为“本科”,招收第一批本科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港澳台生;2014年,招收第一批留学生;2016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合作,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缘金融而生、为金融而办、偕金融同行、与金融共荣,始终坚守应用型、高端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办学使命,秉承“明德、敏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弘扬“励学乐教、求实拓新”的精神,坚持“金融为根、育人为本、应用为先、创新为范”的办学理念,建校71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0多万名各类人才,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根据学校发展与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25人、专职心理教师 1人,共计 26人(详见附件1)。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教师岗位表》(附件1);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截止日前取得在港澳地区或国外的学位(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我校在岗辅导员、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和思政课专职教师;
7.我校在岗人员不得应聘同人员类别的岗位。
三、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一)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后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
(二)聘用期限
岗位聘期为3年,每一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续聘下一个聘期。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s://www.sydwzk.cn/gdufeduzp2023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按照《广东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尤其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上传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招聘系统依据应聘人员在系统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进行反馈,不再另行发文通知,系统报名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通过初审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1日00:00起在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
其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通过笔试后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能力情况及人格特质。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成绩。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不同岗位的人员均须分别参加闭卷笔试:
1.专职辅导员笔试
内容包括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师德师风、公文写作等。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面试阶段人选。
2.专职心理教师笔试
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相关的专业知识、师德师风等。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面试阶段人选。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布,网址:
https://rsc.gduf.edu.cn/index/ggl.htm。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综合面试的应聘者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广东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所列的资料原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三)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暂定在2024年1月6日,由学校成立或聘请评委专家组,专家组评委成员为5-7人,通过问答等形式进行。综合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专职辅导员岗采取自我介绍、学生工作方案设计展示、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者的业务能力、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3.专职心理教师岗位面试形式包括实操和问答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综合面试的时间与地点以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网址:https://rsc.gduf.edu.cn/index/ggl.htm,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凭有效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学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录取。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s://rsc.gduf.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及进度安排。
(二)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通过考核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并报到入职,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在入职截止日前无法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具备优先条件的说明。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岗位表中备注优先条件的优先录取。
(七)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直到满额为止;也可不进行递补。
(八)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按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九)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16160
联系人:林老师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629
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教师岗位表
附件2:广东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
附件3: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教师报名表
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教师岗位表_Sheet1.png
附件【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2:广东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docx】
附件【附件3:广东金融学院2022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教师报名表.docx】
来源链接:https://www.gduf.edu.cn/info/1040/119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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