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度招聘体育类硕士专任教师公告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至:见文内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从“专科”升格为“本科”,招收第一批本科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港澳台生;2014年,招收第一批留学生;2016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合作,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入选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学校以党和国家对金融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为引领,向应用型深化、向高端化提升、向特色化发展、向国际化迈进,努力建成中国第一所“金融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和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公开招聘能够承担体育专项教学课程和运动训练课程教学任务的硕士专任教师7名(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须满足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条件,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硕士学位及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需具有“硕士学位”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适岗工作经验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至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到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有较强的体育教育改革研究和实践能力,能胜任高校体育教学、运动队训练、群体竞赛组织和裁判以及体育社团(俱乐部)指导等工作。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截止日前取得在港澳地区或国外的学位(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1.薪酬待遇
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在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和学院安排任务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后,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
2.聘用期限
岗位聘期为3年,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合格后续聘下一个聘期。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
有关首次聘期期满后是否续聘的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此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招聘体育类硕士专任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电子版个人材料。电子版个人材料和《报名表》共同压缩在同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体育教育训练学],发送至电子邮箱:amen@gduf.edu.cn。邮件命名应与压缩包命名一致,未按要求报名者不予受理。
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金融学院招聘体育类硕士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6)外语程度证明;
(7)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8)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9)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工作证明材料;
(10)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成功以应聘者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3.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结束后,由体育教研部组织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学校人事处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考试时间安排与准考证领取方式等,相应内容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栏http://rsc.gduf.edu.cn/上予以公布,请注意登陆查看。
(2)现场复审。体育教研部组织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应聘人员,在考前的指定时间内,备齐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版资料相一致的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学校人事处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2.考试分为试讲和实践技能面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暨评委会对应聘人员通过试讲、技能展示、作品演示与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试讲和实践技能面试考试时间均不得少于每人20分钟(总考试时间不得少于每人4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和实践技能面试分数均为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全过程存档。
3.考试重点测试应聘者个人素质、专业理论、专业技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二级学院应在考试前,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方案、评分标准与结构。考试成绩以百分计,按试讲(占考核总成绩50%)和实践技能面试(占考核总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到80分者为合格。
考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分数,学校根据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等额比例录取。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s://rsc.gduf.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及进度安排。
2.应聘者须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4.具备优先条件的说明。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岗位表中备注优先条件的优先录取。
5.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考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6.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除上述规定外,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范围内的本校在职人员2人(含2人)以上相关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应聘。
(2)除岗位急需或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外,原则上不接收本校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来校工作。
十、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0-37215820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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