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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2年广西警察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25人公告

报名开始:2022年3月21日

            

报名截至:2022年4月8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警察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位于绿城南宁,有长湖、仙葫、五合3个校区和北海训练基地,占地面积1750亩,环境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700多人,学生14000多人。开设有23个本科专业,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方针,秉承“德才育人,忠勇铸魂”校训,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被誉为“八桂警官的摇篮”、“法律人才的沃土。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专职辅导员2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备《广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条件。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8.考生必须已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的考生须签署《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附件4)后可报名参加考试,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9.具有人民警察招录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

2.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

3.广西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xjcxy.com/)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xjc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8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广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扫描本人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报名材料按《考生个人报名材料目录》(附件3)的格式制作为1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专职辅导员1(男性))的命名格式将材料发送至公开招聘工作报名邮箱125735910@qq.com。

3.报名材料

1)《广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使用近期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相片)

2)近期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相片(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其中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彩色扫描件,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签署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扫描件。

4)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彩色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彩色扫描件(须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依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公布于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见广西警察学院官网。

(三)考试

1.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低于1:3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若因特殊原因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2.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6比例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或低于1:6比例的岗位,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3.需要笔试的岗位的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为9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考试。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考核程序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发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思想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等。

1)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面试程序。

2)不需要笔试的岗位(即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3)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和相关部门核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成绩,学校于面试当天在广西警察学院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程序。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再次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体能测评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四)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评对象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并组织应聘人员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组织开展实施。测评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评时间、地点、项目和标准将另行发布公告。

(五)考察政审

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政审人选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的人选中确定考察政审人选。本次招聘对体能测评人选不再递补。

考察政审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六)体检

1.考察政审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政审情况、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gxpta.com.cn)、广西警察学院官网(http://www.gxjcxy.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入编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为实名事业编制,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12492(广西警察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学校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司徒老师 0771-2859712 。

附件:

1.广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警察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个人报考材料目录

4.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附件1-4

广西警察学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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