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8月6日
报名截至:见文内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专职辅导员公告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国家公办院校,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广西目前唯一一所医药卫生类公办高职院校,是中国高职院校健康服务类建设专业示范点、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广西妇幼卫生技术指导中心和广西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广西全科医学教育教学指导中心、是中央财政支持千万元的示范性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点。连续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学校设有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医技系、大健康产业系、中医系、思政部、医学基础部、公共基础部共9个系部。招生专业31个。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9名非编聘用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详见《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专职辅导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面向校外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附件1);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质,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6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最晚至2021年9月1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xwzyrs@163.com邮箱(报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及应聘材料压缩包命名为“2021年非编聘用专职辅导员 +姓名”。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材料包括:
(1)《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wd版);
(2)《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专职辅导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提交excel版);
(3) 相关证明材料: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毕业生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按上述顺序整合成一份pdf格式应聘材料。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已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注意查收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
4. 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2.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面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进行,根据面试情况和岗位匹配度,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进一步考核人选。
1. 面试
(1)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 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档案有造假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体检要求开展。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1.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学校解除其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的待遇参照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信息公开与监督
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全程参与并监督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
(三) 违纪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 蔡老师、文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771—5611601、5602902
七、其他
本公告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专职辅导员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专职辅导员基本信息表.xls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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