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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1年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2021年8月6日

            

报名截至:2021年8月31日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秋季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2021年秋季人才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秋季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特殊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秋季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秋季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秋季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招聘系统)网址:https://zp.glnc.edu.cn/(建议使用电脑登录),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至8月31日。

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招聘系统,在“招聘岗位”栏目下选择对应报考岗位,并在线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按照应聘岗位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请将上述证明材料按顺序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证明材料总大小控制在30M以内),证明材料名称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例:中文教师岗位+张三。

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将在学校官网主页和招聘系统(https://zp.glnc.edu.cn/)“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应聘者也可以通过招聘系统“我的申请”中实时查询招聘动态以及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准考证将通过招聘系统发送,请考生及时留意招聘系统“消息”栏中信息,并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面试须知》将在招聘系统“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以及《考生面试须知》为准。

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

(四)考察

学校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下,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合格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学校将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经核查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况,一律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四、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人员为合同聘用制人员,聘用期间享受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职位晋升等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五险一金。聘用后,可参加学校的编制招聘考试,考试合格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二)如果拟聘人员为符合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经考核、体检合格,学校按引进高层次人才方式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和享受相应的待遇,详情请来电咨询。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各阶段招聘动态(如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名单、面试通知、准考证打印等)将在招聘系统https://zp.glnc.edu.cn/中及时更新,请考生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查看相关板块信息。

地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519室人事科(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

电话:0773-3975030,18934778859

邮箱:rskzp2016@163.com

联系人:蒙老师 何老师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8月6日

附件: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秋季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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