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至:见文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为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乡村医疗人才队伍,我区面向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149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医学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区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民族医学类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入(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管理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考察、健康体检、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6日9:00—9月17日12:00。
2.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拟参加招聘人员登录网站(网址:http://cybm.gxws.cn:18001)进行报名,填写《广西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小约为10K-30k,背景颜色为蓝色,格式为JPG或JPEG,照片清晰)等材料。拟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确认后,不得私自更改。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9月7日9:00—9月20日12:00。
2.方式: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行网上审核,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20日12:00至9月22日15: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考试费为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22日15:00至9月27日2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必要凭证。
(五)考试。
1.笔试。
(1) 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明确为准。
(3)形式和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此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试题包括基层卫生政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等方面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发布面试公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
(2)形式和内容: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面试考场接受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未入围人员如所报考市、县范围内有岗位空缺,且报名时明确服从调剂的,可根据调剂志愿,在县域内调剂,调剂仍按照成绩高低先后选择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时,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或面试分数超过6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
3.总成绩确定。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考察。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健康体检。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政策规定,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管理。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履行对受聘人员日常管理职责。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者,由所聘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除聘用合同。
(二)受聘人员入职后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统一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受聘人员在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由原发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咨询电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0771-281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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