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招聘辅导员10名,实验员3名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3年11月12日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人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实验人员3名、专职辅导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合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符合岗位相关要求。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初始学历为高中起点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学历为海外取得的,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院校QS排名前200(上学期间)。
(二)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1.实验人员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职辅导员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含:班级中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有2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不用提供学生干部证明。
以上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保定学院2023年实验人员、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1.招聘办法
招聘办法为按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各阶段先后顺序逐项进行。
笔试内容包括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可以直接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形成的缺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内容以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为主。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根据招聘计划,应聘者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行计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体检环节人选。
2.心理测试、体检
体检前,须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体检名单公布
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公布。
4.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5.学校研究
经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为录用人选,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且经查实影响聘用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以上所空出的岗位计划依据总成绩在同一岗位内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7.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只支持电脑客户端):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42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12日。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13241510985
本电话仅做技术支持,不作报名政策方面的解答。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学历、学位、年龄、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
报考人员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必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等待进入下一程序。报名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报名截止后因不符合岗位要求判定为“审核未过”的考生不可再进行改报岗位;需要修改信息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信息修改并提交,修改信息的考生仅可提交一次,请务必按照要求一次性完成信息修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的信息则视为考生放弃修改,判定考生“审核未过”。
报名和考试期间请考生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在党政处分期内人员。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回避申报,如有瞒报、漏报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四)有关要求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的应聘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六、相关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在职在岗期间享受与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薪酬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保定学院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保定学院2023年实验人员、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信息表_实验人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png
附件1【附件1:保定学院2023年实验人员、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附件3:学生干部经历证明.docx】
附件4【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信.docx】
附件5【附件5:工作证明.docx】
来源链接:https://www.bdu.edu.cn/info/1017/59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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