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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4年4月22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规范(试行)》(唐人社[2024]1)文件精神,经上级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33名,均为事业编制,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唐山学院基本情况

唐山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协调融合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占地1049,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开设54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19000余人,成教学生近9000人,教职工总数1300余人。学校秉承诚信奋斗为人,严谨求真为学的校训,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高水平国际化应用型大学。学校一直将人才作为兴校之源,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及团队协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410200649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现场确认时,还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4731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中写明的毕业时间为准。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7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7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本科、硕士研究生各阶段所学专业是否一致或对各阶段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依照选聘条件执行。

8.具有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唐山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4731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81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聘信息

202449417,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核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2024410422,应聘人员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系统报名(招聘系统网址:http://60.2.52.20:800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429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人事处根据选聘条件、选聘岗位按照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符合岗位选聘条件要求的,进入复审环节。

复审:复审环节由需求部门根据岗位选聘条件对人事处提供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后,需求部门将复审结果报送人事处。

资格审查结果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网络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报名材料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5月17日,8:30-1130。应聘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时间:518526,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随时关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

1.各需求单位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在人事处的督导下,主要负责本单位选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须包括相关领导班子成员。辅导员岗选聘工作小组由学生处组建,学生处处长任组长。各需求单位选聘工作小组应提前制定考试实施细则,报人事处备案。

各需求单位选聘工作小组负责组建各岗位选聘评委小组。选聘评委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总数为奇数),校外专家人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2.考试

1)教学岗1—11、专技岗1选聘考试

教学岗1—11、专技岗1选聘考试采用面试(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的方式。试讲采用板书授课方式,考核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由各需求单位指定三部分试讲内容,现场抽取一个试讲内容,所有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试讲同一部分内容。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答辩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师德师风、学术研究背景、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答辩前先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以学习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及个人专长等为主。自述时不能出现姓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自述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如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超过5:1时,则先进行入围笔试,根据入围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教学岗12-15选聘考试

教学岗12-15选聘考试采用技能展示加面试的方式。技能展示主要考核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由各需求单位组织专家拟定3套技能展示题目,技能展示开始前,现场抽取其中的1套作为所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技能展示题目。面试分自述和试讲两个环节,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及学术研究背景等。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以学习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及个人专长等为主。自述时不能出现姓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自述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由各需求单位指定三部分试讲内容,现场抽取一个试讲内容,所有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试讲同一部分内容。

教学岗12-15先进行技能展示,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相应岗位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相应岗位技能展示环节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专技岗2、专技岗3选聘考试

专技岗2、专技岗3选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评时长1小时,卷面分值100分,成绩不少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文化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组织能力和研究能力及人岗匹配度等。答辩前先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以学习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及个人专长等为主。自述时不能出现姓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自述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专技岗2、专技岗3先进行笔试,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答辩环节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果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笔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4)教辅岗选聘考试

教辅岗选聘考试采用面试加实际操作的方式。面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由需求单位指定三部分试讲内容,现场抽取一个试讲内容,所有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试讲同一部分内容。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实际操作主要考核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师德师风、机械工程专业研究背景、机床实际操作和讲解示范操作要领的能力。由需求单位拟定3套钳工基本操作讲解示范题目,实际操作开始前,现场抽取其中的1套作为所有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题目。实际操作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如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超过5:1时,则先进行入围笔试,根据入围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5)辅导员岗1-5选聘考试

辅导员岗1-5选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考察应聘人员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测评时长1小时,卷面分值100分,成绩不少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答辩前先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以学习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在校表现、获奖情况、个人专长及工作设想等为主。自述时不能出现姓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自述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辅导员岗1-5先进行笔试,按照进入面试答辩环节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答辩环节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果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辅导员笔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6)心理测评

所有岗位需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均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两分项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个人综合成绩可在报名时的招聘系统(http://60.2.52.20:8002/)中查询。

(六)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名)和岗位需求数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数临界值出现两名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教学岗1-15、专技岗1、教辅岗岗位的入围人选,按试讲成绩进行排名,试讲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入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应聘辅导员岗1-5、专技岗23岗位的入围人选,按面试答辩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入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综合考察

对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提交考察报告。对考察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九)学校审定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十)公示

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可查询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主任:主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成员: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用人部门、纪委办公室负责人。

六、其他事项

(一)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网络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报名材料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山学院人事处 杜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电子邮箱:tscrsc@163.com

唐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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