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2年4月24日
报名截至:2022年4月29日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hrbkjzy.org.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4年4月24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所列专业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2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流程》后,按要求进行填报。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请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网址:网上报名;
(3)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提交所需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上传图片不清晰、上传材料不完整或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除此外,考生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名后的其他招聘环节通知,通过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6)报名咨询电话:0451-53778279/0451-53775575 18745696427/18103603395/18645055818
技术咨询电话:18645198865/13654665314
(二)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查看pc端或移动端报名平台的回复信息,查询网上报名审核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前自行进行核酸检测,现场资格确认当天携带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起始时间以检测报告中的“报告日期”为准)。
考生本人需持网上报名中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两张2吋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
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三)相关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至2022年4月24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四)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套试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3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国际国内时事、法律常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为7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折合后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或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3786799。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九、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根据疫情变化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2年3月30日
附件:《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2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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