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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5人公告

报名开始:2021年5月10日

            

报名截至:2021年5月16日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部门

岗位

岗位需求

专业

学历

人数

医学技术系

教学A1

医学影像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2

教学A2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1

实验员A3

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1

药学系

教学B1

药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药学专业

1

教学B2

中药学或生药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中药学或

生药学专业

1

教学B3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实验员B4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1

护理系

教学C1

临床护理

(儿科护理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1

医学系

教师D1

康复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2

教师D2

针灸推拿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1

教学D3

硕士为食品或食品相关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

检验系

教学E1

本科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或医学检验专业,硕士病原生物学、免疫学、医学检疫、分子生物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

教学E2

本科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专业,硕士临床医学或生物化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应聘者提交有关材料,学校进行初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hnyzrsc828@163.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6日。

(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确认,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1.本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

3.有效期内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近期同底彩色证件一寸照片3张;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签名的《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7.个人求职简历一份;

8.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16:00)。

地点: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图文信息中心828房间。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三)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工作在上级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养或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工作在上级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教师岗位面试环节需根据报考岗位准备15分钟的试讲(采用板书形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信息”栏目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规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工作部门及岗位,须服从学校安排。

四、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人事代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合同的视作无效。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371-62576635(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2576861(学校纪委)

2021年5月10日

附件: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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