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0年10月19日
报名截至:2020年10月21日
安阳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24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安阳师范学院位于世界文化遗产——殷墟所在地、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安阳市,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设22个教学院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硕士专业、64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占地近2000亩,教职工1700余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在《2020中国大学评价》中,学校综合实力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326名、河南高校第14名。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人事副校长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安阳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018、2019、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要求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要求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6.其他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第七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者5年内不得参加。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安阳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ynu.edu.cn/),发布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
default.aspx?sid=22,进入“河南省大中专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1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人员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
1.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者,以无该证件对待。
3.应聘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赵老师。联系电话:0372-290010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方式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2-29001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2-2900005(学校纪委)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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