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0年7月10日
报名截至:2020年7月20日
为进一步提升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洛阳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23号)文件规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具有“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华夏之源”美誉的洛阳。目前,学院主校区位于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总占地面积近2000亩,另有高新、西工、瀍河等校区,总占地面积800余亩。学院是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河南省第三批特色学校、省卫生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是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单位。
2011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洛阳市职工科技学院、洛阳市卫生学校和洛阳高级技工学校合并组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是洛阳市唯一一所由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2018年经市政府批准整合洛阳市财经学校、洛阳市财会学校、洛阳市文化艺术学校、洛阳市第二卫校,组建新的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3月,洛阳市政府将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划转我院,成为我院第一附属医院。
学院现有11个二级教学学院,3个公共课教学部,1个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国际教育中心),目前开设有临床医学(国控)、中医学(国控)、护理、助产、药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宠物临床诊疗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文物保护与修复、戏曲表演等54个专科专业,涵盖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文化艺术、旅游、农林牧渔类等11个专业大类。2020年预计在校生21000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员工900余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教师273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212人,双师型教师446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人事、学生的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学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1.职位:教师职位16名。
2.招聘专业计划(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20日,电话0379-62233835,本次笔试前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2.每人限报我院1个招聘专业,请应聘者慎重选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网上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网上资格审查环节,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报考人员须提供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原工作单位证明、正式聘用合同协议、社保证明等);
(5)《2020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2)、《2020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
(6)《2020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教师准考证》(附件5);
(7)招聘计划表(附件1)要求的其他材料;
(8)准考证电子版填写本人信息并在规定位置处附电子版照片;
(注:附件1-6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中下载和填写。
附件2、4、5填写电子版,附件3及其他资料提供扫描版,以上所有资料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lzyrscsz@126.com邮箱。
4.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5.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防疫具体事宜详见附件6。
(三)笔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答辩),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专业基础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栏,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进入笔试的洛阳地区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至少连续14天)洛康码,其他地区考生均须提供有效期内(至少连续近7天)的三级医院核酸检测报告。
笔试成绩拟定于笔试后三天内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形成的面试资格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板书式)和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试讲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骨干课程内容,具体试讲内容从指定的教材中随机抽取,每位考生20分钟准备时间。面试时间20分钟(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应聘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测试。
(六)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试讲与答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试当天未到场者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合格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或考察不合格者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在考察期结束前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并提供相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用协议,中途违约者,按照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报名资格审查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结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刻取消该应聘者招聘资格。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0379-62233835 0379-62230272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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