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2年3月1日
报名截至:2022年4月15日
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我校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湖北工程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
3.热爱学生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语言沟通、写作及信息技术等能力;担任过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通过发送报名材料到电子邮箱rscrcy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应聘辅导员或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辅导员”字样)。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⑤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⑥免冠2寸彩色照片;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材料;⑧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若报考人员与湖北工程学院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须在报名表中逐一陈述清楚。
4.开考比例:由人事处、学工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数须达到1:3的开考比例,不足1:3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校内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考核
对于应聘我校辅导员的人员,由我校集中组织笔试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要求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是进入面试的依据,辅导员笔试成绩按男女分别排序,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均按岗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男生组和女生组分开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3.考核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考核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可在面试环节进行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最终学校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该岗位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心理测试
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工程学院(http://www.hbeu.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工程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面试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违纪违规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湖北工程学院(http://www.hbeu.cn)网站为本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程学院(http://www.hbeu.cn)网站为本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2-2345109/2345619(人事处、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712-234528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
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1日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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