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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2年湖北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公告

报名开始:2022年2月10日

            

报名截至:2022年2月14日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公告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举办、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北校区坐落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地铁7、8号线直达南北校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校园总面积1100余亩。设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等13个教学院系和国际教育、继续教育学院,专业70余个。现有国家级示范、骨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省级以上重点品牌、特色、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大师工作室等教学标志性成果50多项。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优质高等专科学校、连年获评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赋能提质行动1+X项目首批试点院校,是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职业教育国际交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华职教社湖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科学构建辅导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一、招聘计划

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录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共20人。其中男性12名,需入住男生公寓;女性8名,需入住女生公寓。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笔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或从业资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

3.2022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4.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强,具有学生干部经历或心理咨询师证书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 影响期) 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2022年2月14日9:00至2月21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提交信息必须对照招聘条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填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查询审核结果(2022年2月14日9:00至2月21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三)网上报名确认(2022年2月14日9:00至2月21日17:00)

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纳费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关注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其他说明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即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请应聘人员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按照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

(4)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各类证书(学历学位及教育部备案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5)在校学习成绩单(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在校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心理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状态、岗位适应性与胜任力等。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水平、形势与政策知识、办公软件应用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分别占面试成绩比例为4:3:3,满分为100分。面试按8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二)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心理测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男女分别排序。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治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医疗机构和主检医师做出的明确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存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向组织体检的单位申请复查。复查由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查只能进行 1 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下一位应聘者进行体检。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要求先进行身份核查,核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实习、聘用及待遇

(一)实习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岗位,纳入应届毕业生实习管理,实习期表现作为正式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聘用管理

实习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学校人事代理管理相关规定,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任至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并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

参照学校人事代理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对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联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霍老师;咨询电话:027-88390665,81805061。

3.其他咨询电话: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7-82639495。

4.单位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127号(南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26号(北校区)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22年2月10日

附件: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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