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2年10月14日
一、学校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55公里。学校是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湖南省按本科一批次录取招生。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5.14亿元。纸质图书藏书227万册,电子图书260万册。教职工1526人,其中专任教师1201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6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4人(次)。“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56%。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22369人。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2012年即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各1个,3个国家级和27个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6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以及包含4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内的28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近年来,累计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56项。近五年横向科研经费超过7亿元。
自2021年召开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实施“12345”发展战略,提出“五个新城院”发展目标,力争到“十五五”末,实现博士点授权,建成“湖南城市大学”。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教师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营造舒心环境。
热忱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 | 归属部门 | 学历学位 | 学科 | 年龄 | 其他要求 |
1 | 辅导员 | C1 | 5 | 学生工作部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硕士均须全日制学历) | 专业不限 | 30岁及以下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适合男性,需要经常出入男生宿舍;3.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担任学校、学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4.年龄30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2 | 辅导员 | C2 | 5 | 学生工作部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硕士均须全日制学历) | 专业不限 | 30岁及以下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担任学校、学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3.年龄30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说明: 1、30岁及以下指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C1、C2类岗位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hnc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0月14日。
2. 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22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学习期间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 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 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教育思想、党建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的论文写作,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项考试环节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6111336(曹老师)
0737-6111010(雷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城市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2022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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