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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0年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招聘24人公告

报名开始:2010-04-21

            

报名截至:2010-04-21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9个;招聘计划2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http://hnjm.net.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办公室实训楼310室(湘潭市建设路口三塘路14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任选一种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359520260@qq.com(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684968408,如多次发送则以首封电子邮件内容为准),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新时代职教政策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总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分数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总分为100分。岗位1—15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岗位16—19面试采用试讲+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试讲和操作技能各占5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以及实操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594887、53282961(人事科:余老师黄老师)


  举报电话:13875240784(纪检监察室:伍老师王老师)


  附件:


  1.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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