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2名,干事10名,专技岗4名
报名开始:2023年11月26日
报名截至:2023年11月28日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教育厅主办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学院坐落于长沙,现有现代商务、旅游管理、商务信息技术等多个特色专业群,全日制在校学生1.2万余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湘商职院发〔2021〕72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7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6日0时至11月28日24时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招聘报名网址(http://job.hnvcc.edu.cn)报名,按照应聘岗位对岗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报名材料如下:
①《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的验证报告;
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和参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开具时间须为2023年5月1日以后。
未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
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后续有关安排在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在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
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应聘L01-L05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应聘L06-L10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应聘L11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岗位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上岗手续,签订相应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拟录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未按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咨询电话:0731-88122265(学院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31-88137262(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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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2日
来源链接:https://www.hnvcc.edu.cn/xinwen/tongzhi/20231122_17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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