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至:见文内
长沙师范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前身为毛主席的老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和国教育事业奠基人徐特立先生于1912年创办的长沙师范学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现有南(星沙)、北(安沙)两个校区,校园面积68.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35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3980余人。学校为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单位,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高校,幼师国培示范性综合改革培训基地,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实施单位,湖南建设教育强省师资培养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8个,招聘计划2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流程如下:登录长沙师范学院官方网站→点击机构设置→点击党政管理机构→点击人事处→点击人才引进→点击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点击长沙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站网页→点击报名系统→选择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选择对应的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点击报名。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处公章);
④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属单位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8月1日以后);
⑤近期同底红/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折算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1)试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实施能力、教学特色创新能力、教师职业风范及学术素养等,总分100分。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科研综合能力、协同创新能力、岗位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仪态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试教和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报名材料,考试成绩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036518、0731-84036556(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036995(纪检监察处)
长沙师范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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