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2年3月20日
报名截至:2022年3月29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5年高校专职辅导员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七)学历学位及经历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1年及以上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2个月,如2019年9月-2020年8月即按12个月计算,以下时间计算办法相同);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长,或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科协、艺术团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高校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高校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生科科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 (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二级学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八)具备《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安排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www.xzyz.edu.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报名(网址http://zkfw.91job.org.cn)。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3月20日—3月28日9:00-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20日—3月29日9:00-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20日—3月30日9:00-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3月20日—3月31日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3月20日—4月1日 9:00-16: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而未能通过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网站“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zkfw.91job.org.cn),打印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提前公布(根据疫情情况,时间若有调整,将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尽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须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4月2日9:00-12:00登录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招聘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合格人员如未达到1:3比例,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笔试暂定于2022年4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将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提前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
2.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和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7.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一)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其它经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则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聘用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学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学校与应聘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应当在学校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六、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咨询电话:0516-87893608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督电话:0516-87893369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3月17日
附件: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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