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招聘管理岗4名,专技岗1名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3年10月17日
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六)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南京艺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nua.zhaopin.kooci.net/)在线填写《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同时务必按要求关注“南艺人事”公众号。
3.10月20日后应聘人员可通过“南京艺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注意事项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提交下列材料(按要求清晰扫描为相应格式上传招聘系统):
(1)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其他证明材料。
3.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本次招聘将通过“南艺人事”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应聘者应全程持续关注“南艺人事”公众号。
5.未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6.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南京艺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公布。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考核
考核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进行,主要考核方式为面试。
(一)面试
1.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通过者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通过“南艺人事”公众号通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考核总成绩
1.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总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为通过。
2.总成绩出现同分时,相应岗位重新组织面试。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3.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经学校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办理相关手续:(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本公告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权老师、朱老师
咨询电话:025-83517816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暴老师
监督电话:025-83312663
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_Sheet1.png
附件: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南京艺术学院
2023年9月28日
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https://rsc.nua.edu.cn/2023/0928/c4828a10237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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