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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聘教师110名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4年1月15日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近万人。

2019年,为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携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目前红山学院正在办理迁址高淳校区办学的申报手续,高淳新校区占地1100亩,一期建设28万平方米,待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学院将迁入高淳新校区。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任教师(含教学兼行政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研究能力。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含)后出生];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4.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见附件

三、聘任待遇

1.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聘任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住房补贴等有关福利。

3.因工作需要有住房需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安排教职工过渡房。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1215日至2024115日。

(二)应聘方式(网络报名,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可接受线下报名)

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聘系统(https://hszp.nufe.edu.cn)在线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信息公告),或登陆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人事处官网链接(http://hs.nufe.edu.cn/rsc/)报名。

(三)应聘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本轮招聘的各项通知均会通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对外发布,请随时关注。

5.具体工作岗位由学院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五、应聘考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  

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者,需要进行笔试的应聘者由学院人事处通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无需参加笔试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应用能力、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者可以对应所申报的专业自行选择授课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左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以及特殊条件岗位无需参加笔试。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下列方式确定拟录用名单:按招录岗位优先确定拟录用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后剩余岗位数再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一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政审,并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下蜀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

邮政编码:212413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766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31215

来源链接:http://hs.nufe.edu.cn/2023/1215/c12a1978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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