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创建“江苏领航、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国家级高水平技师学院,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ycjsxy.com)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已退役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2024年12月2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可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报名,均须进行现场确认。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6月29日。
网络报名要求: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 2,WORD 文档格式,文件名为:***报名表)和须提交的材料(附件3,转成PDF 格式,文件名为:*** 报名材料)发邮箱:785818961@qq.com,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邮件文件名统一使用: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咨询电话:0515-68661502、0515-85508800-81703。
2.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7月2日,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须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原件。
地点: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海洋路校区(盐城市盐都区海洋路29号)匠心楼1703室。
资格初审:6月30日-7月2日,8:30-11:30、15:00-17:30;
陈述申辩:6月30日-7月3日,9:00-11:30、15:00-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30日-7月4日,9∶00-18∶00。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②《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各学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等;⑤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原始的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4);⑥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经所在学校同意的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考试时间,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01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02-15招聘岗位按照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关于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考生录取后须在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考试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形式:采用面试(微课+答辩)的形式
此次招聘各岗位考试均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微课12分钟,答辩8分钟),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其中:微课占70%,答辩占30%。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招聘各岗位中,凡是超过10人报名的岗位增加笔试考核。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
(二)考试的实施
1.考试安排。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并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逾期者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场参加考试。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资格复审。笔试后,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分者,若仍无法确定人选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八、咨询、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15—68661502,0515—8550880-81703,0515-85508799(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68661110,0515-85508555(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纪委监督审查室);
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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