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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群带头人公告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至:见文内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学校坐落于一代伟人周恩来总理的故乡——江苏省淮安市。
 
  学校现占地1529亩,总建筑面积约35.5万平方米,在校生14000余人。现有教职工857人,拥有高级职称教师293人,硕士568人,博士94人;学校现设有食品学院、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健康医学院(托育服务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酒店学院、数字经济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开设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等专业39个。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熟悉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为: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本次招聘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待遇
 
  引进人员达到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应类型条件,按照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的待遇执行,享受相应类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具体待遇面议,子女入学可予以协调安排。
 
  四、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公开招聘专业群带头人报名表》,附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rsc@jsfpc.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学位+职称),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含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需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职称证书或任职文件;
 
  (4)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代表作(复印件);
 
  (5)获奖成果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
 
  面试时需带上以上证件的原件以备验证,应聘者填报的信息、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12月20日。
 
  3.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
 
  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聘用合同书、解聘协议书、社保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期提供者,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程序
 
  开考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出现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考试的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考核方式为: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八、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556
 
  联系人:朱老师
 
  九、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3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公开招聘专业群带头人报名表.docx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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