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11月23日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实,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本岗位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主要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如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心理测试、教学培训、指导学生活动等)。同时,需根据工作安排承担相关行政事务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科研活动。
二、招聘名额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名
三、应聘条件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具有心理学或精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3.具备一定的心理教育教学、心理咨询指导、危机干预能力。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5.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或精神医学专业背景者,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临床经验或心理治疗系统训练背景的执业精神科医师;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助理心理师或心理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有一定的咨询实务经验;具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熟悉危机干预、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等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含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学历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或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学证明扫描件,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扫描件,相关经历证明扫描件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等)。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学校将电话通知现场确认与面试考核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恕不再另行告知。
3.现场确认与面试考核。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确认与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包括心理素质测试、知识技能考核、答辩及其它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4.体检
面试考核通过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
5.审议与公示
学校审议拟推荐人选名单,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
五、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事宜 |
2021年11月23日-12月12日 | 发布招聘启事,受理网上报名 |
2021年12月13日-19日 | 资格审查 |
2021年12月下旬 | 现场认证,面试考核 |
2021年12月下旬 | 体检 |
2022年1月 | 审议、公示与签约 |
招聘程序中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学校门户网站,保持通讯畅通。
六、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431-85098301
东北师范大学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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