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11月8日
报名截至:2021年11月12日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6名,其中辅导员10名,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11名(心理健康教师3名,实验教师8名),全部为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各岗位描述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取得国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应聘人员要求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起点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并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7)年龄要求26周岁以下(199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访问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快捷入口栏目,点击“应聘入口”图标进入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报名系统。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9时-11月12日17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目标岗位对应的“申请职位”按钮报名,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免冠2寸彩照,简历扫描件,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须上传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或者同意解聘的证明材料。同时上传带本人签名的《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取得学位,须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内容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提交应聘信息的,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5.应聘人员核对所填信息、上传材料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
6.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时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8.报名期间,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对照个人情况,按条件要求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13日9时-11月14日17时。
3.资格初审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和各用人单位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实施。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的理由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给应聘人员。
4.资格初审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学校将笔试等考务工作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和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www.impta.com.cn)发布的笔试通知。
2.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有所调整)
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和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www.impta.com.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上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比例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书面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学校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100分,学生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的符合度。专业技术岗位(心理健康教师和实验教师)为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操作、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专业技术岗位(心理健康教师和实验教师)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公布。
5.面试考场全程摄像、录音。
6.应聘人员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7.面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加试。
8.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结合师德师风建设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3.经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网(http://zp.imut.edu.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拟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
经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如被聘用,首次聘用签订3年的服务期,3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如攻读学位、出国、报考其他单位招聘岗位)提出解聘。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续签聘用合同。
2.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均不设递补。
(三)本次招聘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本次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除非特殊需要,一般不要前往疫情高发地,减少非必要流动。
(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公告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1-6575701
(二)监督举报电话:0471-6575959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08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