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4年5月10日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是由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大学与社会投资方合作,于2005年开始筹建,2008年5月7日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并在当年开始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学院在继承内蒙古大学品牌学科专业优势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有10个院部,开设了29个本科专业,其中7个专业为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形成文、理、工、经、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院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战略,秉承“立德立学、创新创业”的办学宗旨,按照“立足北方、育人育才、创业实干、特色办学”的发展思路,坚持创新引领,内涵提升,特色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宽厚、实践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招聘计划
2024年4月计划招聘教师28名,其中专职教师18名,辅导员10名。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职称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应聘教师岗位不受招聘计划限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及相关要求。
(四)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此次招聘:
1.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处分和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4.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
5.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下午17:30。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教师岗位简历发送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简历命名方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请应聘者按照学校统一模板提交《求职简历》、《招聘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学历认证(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不按学校统一模板提交信息者,一律视为不合格)。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公章);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影印件。
(二)学校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选,并于5月17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三)应聘专职教师岗位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试讲,试讲时间、地点及试讲指定教材将与初审结果一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试讲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讲顺序和内容(指定教材)由现场经抽签确定,试讲准备时间20分钟,讲授时间15分钟,现场提问5分钟。应聘辅导员岗位须参加笔试及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与初审结果一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四)应聘教师岗位总成绩为试讲成绩,辅导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结合成绩综合评议后,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须经过人力资源部资格复审,并到我校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五)学院根据入围人员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学院为聘用教师缴纳“五险一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56168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
1.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4年4月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