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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10人简章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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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前身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学校坐落在山东省东营市,占地面积1174亩,校舍建筑面积3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91万册、电子图书291万余种。建有石油装备、能源科学等各类实验中心和实训室182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油气开发工艺与装备、深层致密油气、智能信息处理、化工本质安全与控制等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市级绿色制造与智能控制工程实验室1个。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碳中和联合研究院依托学院建设,碳中和现代产业学院入选首批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名单。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生8900余人。开设3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法学、经济学等9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石油、化工、机械等工科为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在软科发布的2021年中国大学排行榜上,学院位居山东省第30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纪律严明;

4.应聘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6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校期间曾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或校、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或在高校有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山东石油化工学院(www.sdipct.edu.cn)“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提交材料完成注册报名(附件2)。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将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考察条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其人员编制及聘用关系纳入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人员管理,享受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546-7396328、7396161

监督电话:0546-7396565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人才招聘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

· 附件【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 附件【附件2:人才招聘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docx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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