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12月8日
报名截至:见文内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汽车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占地1130亩,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5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300余人,建有3.5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47个专业,学院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47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中级岗位、 博士研究生岗位须为1975年12月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岗位要求1980年12月8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以下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8.除2022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的海外留学生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1年12月8日(含)之前取得。
9.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11.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长期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
(2)教师B类、专职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2月14日16:00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qcxyrsc@163.com,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资格审核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并通过初审的人员,经疫情防控排查合格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需变更地点或延迟取消考试,将提前3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通知。
1.时间及地点:
(1)报考A类博士岗位或仅有博士报考的其他岗位,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招聘工作小组专人联系报名人员。
(2)报考教师B类、专职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人员12月15日8:30——16:00到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A区一号楼一楼A1100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毕业的留学生需提供能够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4)202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或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报到证。
(5)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6)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7)已签署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曾有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8)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或证明。
(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17点前提交。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五个工作日16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公告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报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4.根据省、市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防疫新规:
(1)现场资格审核时省内考生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考生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现场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主动报告11月1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状况,所有中、高风险地区入烟人员原则上暂缓入烟。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入烟人员,应提前向学院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并须依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进行隔离、检测。其他人员及亲属期间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针对疫情整体形势的变化,学院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政策,科学、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另外,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6)、《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出示动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考生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核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现场资格审核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或考生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旅居史,应及时主动向我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2)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试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行程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核、考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3)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进入。
(三)考试
教师A类岗位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教师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综合管理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教师B类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面试、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2月18-1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微信群发布。
1.教师A类岗位
未形成竞争的,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形成竞争的,采用面谈提问的考察方式,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成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等次确定拟聘人选。考察等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教师B类岗位
(1)考试方式:先面试后笔试。
(2)初试。教师B类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面试。
①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②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③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
(4)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在烟台汽车工程专业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专职辅导员、综合管理岗位
(1)考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专职辅导员、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不低于60分。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
①参加对象: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②面试方式:专职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
③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4.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报考A类岗位根据考察综合评价等次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教师B类、专职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名单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qcvc.cn/
咨询电话:0535-6339057/6339181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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