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10月24日
报名截至:2021年11月15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17:00止。
2.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在通知公告查看“滨州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美育教师简章”,下载附件2《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须于2021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邮箱(byrsc001@163.com)。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17:00前电话确认,确认电话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
3.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自报名起始时间1个工作日后启动,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4.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四)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环节前须先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试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我校将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涉嫌涂改伪造、弄虚作假、高考移民、违规入党以及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等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由考察工作小组作出结论,取消应聘资格。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13056
咨询邮箱:byrsc001@163.com
滨州医学院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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