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8月2日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农业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q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报名情况简表》(附件3),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将报名表及简表发至学校邮箱qaurczp@qau.edu.cn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xx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笔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5)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学校人事处(人才工作处)官方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需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政治审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刘老师 高老师
咨询电话:0532-58957874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农业大学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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