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1年5月10日
报名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3年建立的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历经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名称,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4月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7年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济南、济北、淄博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682亩。
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业工程为特色,以服务现代农业为主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573人。学校被国家公务员局确定为首批“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被农业农村部批准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承担国家东西部公务员、县处级农业领导干部、新型农民等培训任务。
学校拥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土资源与测绘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农业科技学院、林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干部进修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部)。现有专任教师57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17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82人,特聘工程院院士2名,聘请1名双聘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齐鲁乡村之星”称号1人,省教学名师1名、省优秀教师7名、山东省农业专家顾问团专家2名、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3名、山东省农业领域“653工程”专家1名、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个人3名。设有13个实验教学中心和52个实验室,建有占地500亩的生态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021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6万册,拥有校外实习教学基地232个。
学校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农科”建设与改革,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金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一流专业,9门课程获省一流课程,9个省级教改试点及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22门省级精品课程,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9项。近五年来,学生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等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30余人次。
学校联合建有1个院士工作站、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设有齐鲁乡村振兴研究院、农林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物联网创新研究院、棉花创新研究院、食品科学研究所等8个科研院所。近三年承担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59项,其中,国家级立项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119项,厅级课题32项。获省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5项,厅级奖励23项;获得国家专利85项,省级地方标准26项,软件著作权68项;出版著作教材43部,发表SCI等收录论文145篇。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9项。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铸校”办学方略,致力于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理论基础扎实、工程素养良好、实践能力突出的现代农业工程师和美丽乡村设计师。学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被新浪山东教育盛典誉为“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高级岗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齐鲁文化名家工程、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196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10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直接考察前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备注邮箱。
其他报名材料应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
报名时间:此类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组织考察的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直接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88117783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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