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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2020年山东枣庄学院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1人简章

报名开始:2020年10月21日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8.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和《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并将《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和《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个人简历的电子版(PDF格式)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6778@vip.163.com(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教师1+硕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


  ①《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②《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


  ③身份证扫描件;


  ④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聘岗位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符合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通过后不能替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uzz.edu.cn),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资格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复审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符合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⑤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⑦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⑧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师、教辅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采取答辩方式的,试讲和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采取技能测试方式的,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教辅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编:277160


  电话:0632-3785936


  电子邮箱:6778@vip.163.com


  联系人:申老师、贾老师


  枣庄学院网址:www.uzz.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4: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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