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0年8月21日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5.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以报考。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a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度招聘报名情况简表》(附件3),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将报名表及简表发至学校邮箱qaurczp@qau.edu.cn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xx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考试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齐全的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如有提供的材料不全、信息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需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青岛农业大学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方式
学校邮箱:qaurczp@qau.edu.cn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咨询电话:0532-5895787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农业大学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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