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0年6月22日
报名截至:见文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济宁学院官网(http://www.jnxy.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济宁学院官网(http://www.jnxy.edu.cn)报名窗口进行报名,并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状态。经学校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多个岗位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研究确定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并通过济宁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http://rs.jnxy.edu.cn)予以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就业推荐表》;(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3)《济宁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系统内打印,资格复审时当场在承诺书落款处手写签名);(4)海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院校毕业研究生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籍成绩单》或其他书面材料证明(如毕业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6)应聘教师49、50、51、52、53岗位,辅导员2、3岗位和管理岗1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附件2中共党员关系证明);(7)辅导员2、3岗位对学生干部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附件3)。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统一打印准考证书。笔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宁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http://rs.jnxy.edu.cn/)网站。笔试结束后通过济宁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其中教师47、48、56岗位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时公布成绩。试讲内容为大学本科相关专业一门基础课中的一节(即时抽取)。考生在开始面试前半小时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进行试讲,试讲时采用传统板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每位考生的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教师47、48、56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
辅导员等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专家面谈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宁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http://rs.jnxy.edu.cn)网站。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邮编:27315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济宁学院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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