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2024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教师和教辅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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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见文内
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全日制民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列入山东省高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由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城投集团)出资建设。
学院坐落在山东省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距离临沂市行政中心20公里,距离京沪高速临沂南出入口2公里。学院一期规划建设占地面积509.2亩,建筑面积28.68万平方米,投资25.8亿元。
学院拟设置人工智能、安全工程、文化旅游、智慧康养、现代服务、数字商务等6个二级学院。2025年首期招生拟开设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安全技术与管理、旅游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等6个专业。
学院聚焦现代职教体系高质量发展,秉承“凸显城市特色,服务城市发展”理念,围绕“城市发展、城市管理、城市服务”规划设置专业群和专业方向,坚持立足临沂、面向山东、辐射全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产教城一体、校地企融合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有影响力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教师和教辅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招聘32个岗位,共计46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2024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岗位所需的身体、技能、心理素质等条件。
(三)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应聘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五)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应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进入考察环节时提供。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可在进入考察环节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1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应聘人员与临沂城投集团或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9.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临沂市国资委官网(http://lysgzw.linyi.gov.cn)、临沂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inyi.gov.cn)、临沂市人社局官网(https://rsj.linyi.gov.cn)、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官网(http://lycvc.linyi.cn)、临沂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招聘期间应注意及时查看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系畅通。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6: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补充任何报名信息。建议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为修改补充留出充足时间,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招聘期间应注意及时查看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系畅通。报名网址: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ycszyc/index.html#/index,报名系统仅限于报名时间内开启。报名人员应在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审核后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须及时查看报名网站信息。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内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内退回需修改或补充的信息,应当在次日12月7日上午12:00前一次性补充完毕,逾期视为审核未通过。
网上报名应注意阅读岗位资格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个人科研成果、专利发明、大赛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采用PDF格式,300KB以内上传,避免文件过大无法上传或图片模糊影响审核结果。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日9:30—12月7日16:30。
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时间截至2024年12月8日16:30。
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审核及资格审查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分为线上报名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表。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7.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8.报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完毕后将原件返还。报名人员未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官网(http://lycvc.linyi.cn)。
(四)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根据岗位特点确定。
1、高技能人才岗位
高技能人才岗位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考核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官网(http://lycvc.linyi.cn)。
(2)面试
高技能人才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人试讲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张贴,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数按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5:1的比例确定,如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中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环节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官网(http://lycvc.linyi.cn)向社会公布。
2、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人试讲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张贴,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数按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5:1的比例确定,如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中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环节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官网(http://lycvc.linyi.cn)向社会公布。
3、教辅人员岗位
教辅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综合办公室文字材料岗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其他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2)面试
教辅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每人面试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成绩均当场公布张贴,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数按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中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环节人选。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官网(http://lycvc.linyi.cn)向社会公布。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高技能人才岗位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教师岗位、教辅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官网(http://lycvc.linyi.cn)向社会公布。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有权对考试方式、考试环节及考试岗位进行调整。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时被考察对象需提供工作单位或院校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或院校公章)、个人总结、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
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等不适宜或影响招聘的,有权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院筹建期间,由临沂城投集团下属单位临沂职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学院批复成立后,由学院重新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市属国有企业员工身份,薪酬待遇参照并略高于临沂市同类公办高职院校教师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保。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有回避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提前主动说明。对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二)本次招聘由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跟踪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作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遵守本简章及有关招聘规定和要求,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及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应聘人员如有与本次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存在亲属等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考时主动提出。
(六)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咨询电话:0539-8980169 包老师 0539-8980172 颜老师(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0539-8980171。
联系地址:临沂科技创业园B座331室(临沂高新区双月园路249号)。
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筹)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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