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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 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2022年3月22日

            

报名截至:2022年4月30日

二、招聘岗位

1.高层次人才:不限。

2.专任教师:98人。

3.专职辅导员:5人。

具体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rczp.shou.edu.cn)。

三、招聘说明

(一)应聘时间与方式

应聘者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的岗位相关要求,网上填报信息。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非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截至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在报名前须详实准确填写所有个人资料,确无信息请填“无”。简历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并按要求上传全部附件,信息不完整、附件不全或不清晰者,我校可不予审核。

(二)岗位招聘要求

应聘人员应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章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

专任教师岗位: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新招录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以“博士后”方式录用;对师资长期紧缺的部分专业,以及我校暂无博士后流动站的人文社科类和外语类等专业,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已具有博士后经历、符合进编录用条件的,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新进专任教师实施“32”首聘考核制度(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师首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非专任教师岗位:(1)实验技术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背景,掌握与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大型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经验者优先。具有本岗位相关中级职称者优先;(2)管理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3)其他专技岗: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者优先。

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外省市高级专技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当年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为初次就业。已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毕业当年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尚未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

(三)招聘办法

1.受理应聘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按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2.综合考察(考试或考核、试讲等)

专任教师由各学院组织试讲和初步遴选。

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考察方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紧缺急需岗位及高层次人才可采用直接考察的方法。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择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专任教师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和招聘规律,各学院按需自定试讲时间;非专任教师岗位在招聘公告截止日期后集中开展综合考察。

3.政审与体检

由学校用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应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5.录用入职。

四、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薪资待遇。

2.住房待遇

1)以事业编制录用的人员可申购政府政策性房源。政策性房源临港限价房有关介绍可登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

2)考虑到政府政策性房源的不确定因素,在未取得房源期间,我校实行货币补贴,每月核算,按年兑现,最长享受20年。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网—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网站。

3)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校可安排在校属公寓中过渡;其他人员,学校可协助申请临港地区公租房、人才公寓等。

3.关于科研启动及培养

1)学校提供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校科技发展专项基金和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2)新进教师进校后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产学研践习项目,进校满3年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项目。

3)符合国家及市部级人才计划入选条件者,学校协助推荐申报相关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

4.临时新片区人才政策

按本市相关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各类人才,实施居住证专项加分、缩短“居转户”年限、管委会直接审批人才引进落户等政策。

5.享受工作餐补贴、免费体检、教职工疗休养、探亲差旅费、子女幼托费等其他待遇。

五、招聘系统操作流程

1.使用注册的账号登陆招聘系统。

2.选择左侧“我的简历”。

3.点击“创建简历”。

4.简历类型选择“教师招聘”,简历名称填写“姓名”,点击“保存”。

5.点击“完善简历”,简历填写要求如下:

1)“基本信息”须严格按照系统规定的格式或范例填写完整。

2)“学习经历”应自高中起填写。毕业院校属于“国内科研院所”“国内其他高校”“境内外著名高校”请先选择学校类型,然后在“其他院校”栏填写毕业学校名称。

学习或工作经历中,按“XX年X月-XX年X月,XX单位学习(工作)XX专业(职务)”的格式填写,学习经历须从高中起填写,并注明相应的学历层次。工作经历只填写有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否则一律视为“待业”。“实习经历”非工作经历,可不填写。

3)上传附件

需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申请事业编制岗位需提供)、大学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尚未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前五项必须上传)、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证明)、计算机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填入系统的获奖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请将上传的附件统一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格式后上传,压缩包内附件格式:后缀为*.pdf文档或者*.jpg图片格式的文件,文件字迹务必清晰、文字方向请勿倒置)。

6.简历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如有问题点击“完善简历”继续完善后保存。

7.简历确认无误后,选择左侧“招聘职位”,浏览职位相关要求等,选择意向职位,点击“申请职位”,进一步预览核对简历信息,无误后点“保存并交简历”。

8.查看提交申请

点击左侧“我的申请”可查看预览已保存的职位信息,选择职位后点击“提交申请”,“状态”显示为“个人申请”即为报名成功。请务必提交简历,否则视为未报名。

报名成功后,可在“我的应聘职位申请”下查看申请职位审核状态。

友情提示:

1)每名应聘人员最多允许申请两个岗位,超过两个岗位则无法再提交申请。提交简历前请务必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旦提交的岗位则无法修改。

2)应聘人员须对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聘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等情况的,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无效。

3)请务必保证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请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查收,以便接收通知。

4)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登陆系统。如无法填报,请关闭浏览器,清空历史记录后重新登陆或更换浏览器。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邮政编码:201306)

学校网址:www.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sho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直接与人才招聘网上各学院、各部门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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