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0年1月8日
报名截至:2020年4月30日
二、招聘学院与岗位
见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心身健康。
(五)教师和研究人员是学校招录的重点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特殊学科要求硕士及以上,专业均应符合学科发展方向。加大对具有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双一流”等重点院校人员的招聘力度,进一步优化师资学缘结构。
(六)新进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学科、学院发展特别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简历和求职信,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人才需求二级部门,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校院两级招聘
1、二级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拔。
2、二级部门在组织面试时应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行相关的专业面试与考察(招聘教师必须有试讲环节)。
3、校级综合面试审议各二级部门拟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审定拟录用人员。
5、全校公示。
(三)办理录用
1、拟聘人员需到本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拟聘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2、在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报到程序后,方可到岗上班。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1、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视应聘者具体条件,另协议薪酬、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86-021-51322036
学校网站:http://www.shutcm.edu.cn
附件:招聘学院与岗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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