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聘专职教师35名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见文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学院现处于转设期。转设后将搬迁至西安市楼观生态文化区,学校周边环境优美,商贸发达,交通便利。校园配套设施完善,办学基础设施优良,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实验实训基础设施健全,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室内外运动场、信息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
华清学院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管理、艺术类学科为特色,以工学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0000余人。
根据学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共计3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优秀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六)职称证书中的专业名称须与所应聘专业方向保持一致或相近;
(七)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及办公自动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岗位需求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材料清单
1.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中填写个人完整的履历清单: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3.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4.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学位证包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5.工作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6.提交材料不全,按不符合条件处理,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文件以“姓名+应聘教研室名称+应聘专业方向+最高学历+所学专业+职称”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HQRSZX@qq.com。以上应聘材料不全或邮件命名格式不完整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招聘考核包括试讲、面试、心理测评、考察、体检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与所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六)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资格审查及考核环节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资格审查、监察监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提供虚假资料和有违规行为者,学院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试讲和面试相关信息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
(三)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报名、未能按时到场或未能提供详实证书等材料者,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 系 人:吕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28050
招聘邮箱:HQRSZX@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邮 编:710043
http://www.sxggzp.com/app/article/content/120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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