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2022年4月22日
报名截至:2022年5月12日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全国招聘23名校编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
校编聘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愿到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的人员。且符合《四川民族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校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基本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仅采用发送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一)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四川民族学院网站(http://www.scun.edu.cn/)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09:00至2022年5月12日17:00止。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四川民族学院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表》),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好后,与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等按“报考岗位编码+姓名+所学专业”命名压缩后发到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邮箱scun_rsc@126.com,填表时不得留有空白。
3.资格初审
用人部门专人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报考者参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采取专业素质测试+综合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一)专业素质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5月22日。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方式以用人部门通知为准。
2.考核办法:
教师岗位专业素质测试采用试讲和业绩情况汇报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在试讲时向主考官提供时间为45分钟的所授课程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一套(内容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专业要求栏要求),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六个方面进行考核。业绩情况汇报,由考核组对报考者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进行全面考核。
非教师岗位专业素质测试考核办法由用人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详见附件7)。
3.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
各用人部门根据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原则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用人部门通知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于2022年5月27日8:30至5:30到四川民族学院B校区图书馆一楼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民族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就读专业情况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4)。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
3.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模板见附件5)。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模板见附件6)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等)。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报考资格。
(三)心理素质测试
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测试地点:四川民族学院B校区图书馆三楼电子阅览室。心理素质测试结束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面试
1.考核时间、地点:考核于2022年5月29日在四川民族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核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报考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五)考核评分及成绩计算方法
1.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办法按用人部门制订的方案计算。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考者的实际得分的办法,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3.考生的考核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4.被考核人员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六)考核成绩公布
综合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的考核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员
按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素质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于2022年6月1日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于2022年6月2日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内及以后因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按该岗位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办理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人事处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定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务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民族学院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来校参加考核人员,严格按《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55978(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36—2856171(四川民族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学府路路354号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四川民族学院B区综合楼8楼)
附件1:四川民族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校编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7:非教师岗位专业素质测试办法.rar(此附件为压缩包,请在电脑端进行查看)
四川民族学院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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